律师应勇于报价
有这么个事,去年接受外省市某二审刑案,经过种种努力,庭审效果很好,最终仍然被维持原判。终审后,原先信誓旦旦要申诉的当事人顾虑重重。近日其弟(委托人)和我联系,说是找到某方面的所谓关系,他要申诉,希望我代为起草刑事申诉状,并愿意支付一定费用,言语间,不乏对我此前辩护的肯定。对此,我没有拒绝,但有言在先,近日我办案繁忙,过后我会考虑。第二天,我接到委托人的电话,说了一段当初是如何解除一审律师,转而委托我,他不好再找原一审律师写材料,二审另一位律师没无熟悉案情,所以………。我明白他希望表达的意思,打断其滔滔不绝,表示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没有拒绝你,只是近日确实有紧要事务处理,过几天我会考虑,另外我提出双方需要签个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律师服务内容包括书写申诉状,准备申诉证据,直至后面相关申述法律咨询,对方表示,孙律师这么说,就放心了,愿意付费,没问题。
第二天,我起草了合同发给对方,在合同中,我确定了友情律师费,当时想,对方不大会在良心价上纠结。微信发送对方后,至今未收到他的回应,我如果没有猜错,大概率是卡在律师费上,因为按照双方以往的交流,他的回复信息一向是快速的。
我在想,假如对方感觉律师费高,那我真的无语,我有言在先,尽管我对案情熟悉,但刑事申诉状兹事体大,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从我的行事风格,个人没有随随便便出具法律文书的习惯,认真专业敬业是我的执业风格。客户有自身的考量,无可指责,但律师应有律师的规则的底线,除非甘愿法律援助,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专业敬业律师敢于报价是筛选诚意客户的试金石,时间精力有限,不要把时间耗费在不值得的客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