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邮寄来了荣誉证书
国庆长假前夕,上海律协给我邮寄来第三届上海律师学术大奖赛辩护词优秀奖荣誉证书,除第一届未参与外,四年前的2019年3月,在第二届辩护词大奖赛中,我同样获取优秀奖,有点原地踏步的味道。两次参与,选取案例为法院无罪辩护判决,分别为2015年12月广州中级法院判决的朱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无罪案,2018年1月,江苏扬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陆某挪用公款案无罪案(一审本律师无罪辩,法院无罪判决,检察抗诉)。对于参与学术大赛,某些同行似乎兴致不大,认为评奖有被操控的成分,调侃我始终拿不到三等奖以上。不管别人如何看待,个人以为还是很有意义的,作为刑事律师,平时忙于业务的同时,总结有效辩护成果,有利于增强职业荣誉感,倒不在于获不获奖,奖项如何。
疫情的原因,原本去年“开奖”的学术大奖赛,延宕至今年,假如律协继续举行,我仍然会充满热情和信心地乐在其中,并力争取得佳绩,遗憾的是,近年来,未再有收获法院无罪判决案,自以为优秀的辩护词倒是不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