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须保持好执业心态
律师同行说,办理一个“帮信罪”案,当事人刚刚不捕释放就“翻脸”,自认为原本就没事,会放出来,请不请律师不重要,家里还要付律师费。同行深感憋屈,我付出那么多!类似情形,但凡从事刑辩业务的律师,迟早会遇到,甚至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
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晓涉案利害,“没有律师结果一样”是无知。即便确实存在那位当事人认为的案件情形,但律师通过会见,提供法律帮助,传达相关信息,抚慰与平复当事人焦灼不安心境,对正深陷困境中的当事人,何尝又不是雪中送炭般的暖意?此意义上,自由就翻脸的当事人,确实有些不明事理。
心态随客观境遇的变化而变化,即便久经“炼狱”,最终获取无罪裁决的当事人,也可能错误评价律师作用,认定自己本该无罪。律师将不理解,甚至“背叛”视作常态,莫被负面纠缠,一笑泯委屈,坦荡面对下一个战场,是刑辩律师应有的执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