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罪刑事司法裁判亟待专项治理

2023-03-19 16:00 336

数年来,曾对三起诈骗案“重兵攻防”作无罪或轻罪名辩护,但无一成功,委托人对辩护工作完全肯定,当事人无一责怪不尽责,让辩护人聊以自慰。某委托人感慨,没想到案件有这么多的问题,他至今和辩护人保持联系。辩护人坚定认为这些当事人理应获得非诈骗罪司法认定,奈何司法现实若此,无力感充盈。

三起案件都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两起在二审阶段,三起案件辩护人均提交了证明上诉人无罪或罪名错误的新证据。从庭审效果观察,辩护意见引起法官重视,程序性成果是某二审案法官改变了书面审理为开庭审理,尽管三起案件审理程序均出现非正常拖延,某二审案拖延时久,一审法官耐不住性子四处打探原因,可见其对一审判决很不踏实,即便如此,无法改变被告人最终被判罪或维持原判。

  正信心辩护某二审诈骗案,当事人无罪事证明确清晰,法院无罪裁决理由更为充分,司法答卷会合格么,当事人会有好运么?不妨拭目以待。有人说诈骗罪俨然成为现实司法之口袋罪,许多经济类“侵财”纠纷当事人被以诈骗处置,成为刑事司法重灾区,盼望最高法院新领导层体悟冤错之殇,对此专项清理,还诈骗入刑本质特征,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