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泰插手干预司法,简单粗暴令人惊

2024-07-11 09:49 275

权力插手干预司法案件,并非新生事物,20153月,中央颁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会定期公布相关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后人。

笔者从事刑事案件办理中,多次接触当事人控诉遭受权力报复,案件受操纵干预,十年前,办理广东汕头朱某某涉嫌受贿、滥权等职务犯罪案,感受最为深刻。当事人原为市规划局领导,述称由于坚持原则,得罪利益集团保护伞某市领导孙某某,为此,遭恶意纪律审查,最终被罗织三个罪名,经过辩护,最终法院判决一个罪名成立。审理过程持续三年多,当事人言之灼灼:本无罪,被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的孙某某打击报复、诉讼被干预。在看守所羁押数年,详细叙述与该领导恩怨经历,确无法提供证据,我内心确信陈述确为事实,结合案情及诉讼过程,人为操控痕迹明显,办案过程非是正常逻辑。辩护人很是希望能找到权力干预司法的真凭实据。但不要说孙某某插手干预批复、批示等证据材料没有,案发经过,办案证据等似乎合法合规,办案单位,承办人,对当事人辩解权力报复干预事实心照不宣,却无法挽救当事人被定罪命运。当事人出狱后,我和他保持着联系,去年底,当事人兴奋地告诉我,陷害他的孙某某被省纪委监委查处,这当然是好消息。却和翻案没有关系,还是那句话,无证据证明贪腐官员插手干预司法案件事实,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矛盾。

 各级纪检、监委机关通报贪腐官员插手干预司法案件,行为人任职大多和政法工作有关,有公检法,有政法委,有人大的,还有纪检、监察系统的。这些官员插手干预司法案件,似乎师出有名,如原司法部长傅政华、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前最高法院法院副院长沈德咏等贪腐高官都有插手干预司法案件的错误。

各级纪委、监委通报官员插手干预司法案件违法违纪事实,一定是有证据说话,可能当事人或知情人举报被查实,可能案件办理单位、承办人据实反映,依据有关规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的,办案单位、办案人应如实记录在案,有据可查。

插手干预常有,实锤证据难抓,插手、干预行为隐蔽难查,也在自我保护。官员插手干预司法案件证据堂而皇之放在案卷材料中,笔者极少听闻,实践中应该很少见,干违法违规事,还名目张胆?2015年中央出台相关追究规定,官员批复批示司法个案情况少见,权力者在一面之词控告材料上搞层层批示,完全不拿追究规定当菜,相当让人震惊。

笔者办理海南王某某等人所谓二审诈骗案时,阅卷中发现,大人物时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小组长的刘星泰在某政商掮客转递的虚假“涉黑案”控告材料上批示,并经其它领导批转的明确证据材料、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向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出《关于交办经济犯罪线索的通知》明确说明根据刘星泰等领导批示(详见本公众号文《刘星泰插手干预司法案件,涉嫌违规违纪》,如此明火执仗抗拒中央追究规定,辩护人感觉相当震撼

官员以批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司法案件的处理,党纪党规禁止的是行为本身,并非针对案件对错,造成冤假错案的,罪加一等。刘星泰批示行径和中央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规定公然对抗,此时,自山东履新海南不过数月,可见此人毫无纪律约束和法治敬畏。

 网络反馈信息,刘星泰任职山东、海南期间,插手干预司法案件,涉嫌炮制冤假错案传闻并不鲜见,看来是秉性难移,希望被中纪委、国家监察留置期间,深刻反省问题,给受冤屈当事人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