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也为检察官

2024-06-26 09:49 180

昨天,公众号文《利益面前,无关专业》,我提及自己毕业于政法院校,第一份职业在检察院,忆往昔,不胜感慨。三十年过去,记忆依然清晰,199467月间,两年书记员工作结束,被单位任命助理检察员,成为一名独立办案检察官,从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工作日常阅卷、提审、汇报,结案等。五年后,我被任命为检察员,千禧年,考上母校全日制刑诉法硕士研究生,脱离单位i,可以说人生最宝贵的岁月留给了检察事业,毕业后,执业律师至今。

说这些,想表达,个人对检察职业无主观偏见,就事论事般法律评论。或许秉性难移,始终容不得罔顾客观证据事实,曲解法律,立场决定是非司法办案人员,法庭上遇到不讲理,会心绪难平。某次,江苏陆某挪用公款案抗诉案庭审,出庭支持抗诉检察员完全不顾事实、为抗而抗,我忍不住出言“不敬,被法官警示。一回,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法庭,出庭检察员指鹿为马般狡辩,完全无法理解其用意,我动了肝火,为此被审判长提醒。

其实,“利益面前,无关专业”,存在于海南前落马高官刘星泰干预经济纠纷案刑事诉讼,办案人员将个人前途为“现实利益”考量,罔顾程序正义和当事人权益,为此,公众号文中批过王某某冤案公诉人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官陈燕。有时,某些司法办案人员为心目中“国家利益”扭曲事实,某些检察官自以为代表国家、法庭不能输意志过分强烈,甚至为公诉,罔顾事理法理。此情此景,多少回,自己真想说:最好别以为多么高明,我也穿过检察服,还有你们没有的大盖帽,从没有相同的“嚣张”。法律人,研习相同法律知识,甚至可能系出同门,“利益”面前,专业为何如此不堪?

扪心自问,曾经检察官,未曾立场决定是非,更难以想象出入人罪。司法体制内,有人将冤假错案归咎权力介入、执法者无奈,始终无法苟同,干预无法杜绝,问题是,你顶了没有,坚持多久?太多情形下,你坚持做对的东西,很少有人能侵害你的专业与坚守。

1998年左右,我担任所在地某农村信用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承办人,涉案金额过亿,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众多,信用社主任、直接责任人、引资黄牛,用资老板多人被抓捕,社会影响巨大,经济损失重大,并无证据证明用资老板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事实,只能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权力者认为非吸罪刑罚轻,希望检方对用资老板以集资诈骗罪名起诉,法院可判无期。上级检察院主要领导下来听取案情汇报,本着对案件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态度,我作为案件承办人,坚持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审查起诉意见,惹得大领导不悦,但也无可奈何,权位者再自以为是,不会下令承办人按自己意见办,需要办案人领会意图。

后来,市委市府召开表彰政法机关办理大要案有功人员,我品尝到了“固执”的后果,唯一获嘉奖司法办案人员,其它案件办案人清一色立功待遇,这就是所谓“小鞋”?没有后悔。此案审判不顺畅,拖延下来,直到我离开单位,案件未审结,后来,据说两位用资老板被公诉集资诈骗罪,结果不清楚,也不想去关注。直到如今,仍认为当初“固执已见”没问题,依据目前法院审理非法集资案司法解释,用资老板也只是非吸犯罪。这个案子的办理,多年以后,内心安宁。

司法办案人员将权力干预作为挡箭牌,为枉法办案找理由,法律上不能免责,良知上无法慰藉,你若坚持,无人能侵。只重“利益”,专业沦丧之司法,常让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