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泰插手干预司法案之:这样的检察长,能秉公执法?
6月19日《澎湃新闻》报道:《一起合同诈骗案撤案后引发的举报:原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指插手案件,纪委介入》,海南天裕源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梁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黎莉(化名)共同举报李思阳任职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2020年违规插手举报人控告耿某某父女涉嫌合同诈骗案。梁某某控告耿某某等人采取欺骗手段,伪造股东签名受让公司股份,涉嫌合同诈骗,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区分局刑事立案,司法鉴定意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系伪造,公安机关准备进一步侦查时,被控告人耿某某找到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李在相关材料上批示,批示转到秀英区检察院,区检察院要求公安分局说明立案理由,公安机关认为耿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合同时,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梁某某,让梁某某产生错误判断进而处分财物,并且数额巨大,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和《立案理由说明书》,2020年11月9日,区检察院仍然下达《通知撤销案件书》,刑事案被撤销。
案件承办警官琼翔(化名)告诉澎湃新闻:李思阳批示内容虽然没有明确要求秀英区检察院通知警方撤案,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撤案,目前该批示应该还保存在秀英区检察院。
刑事控告人梁某某向海南省纪委举报李思阳插手干预刑事立案,纪委工作人员答复称:经省纪委查证,李思阳承认有对耿某某申诉批示,但没明确要求撤案。梁某某控告刑案被撤销后,李思阳的确受耿某某儿子邀请到他们家私人场所聚餐,违反八项规定,纪委对其进行约谈,纪委工作人员未透露除约谈外有对李思阳进行其他处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行为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违法立案通知撤销案件,但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梁某某控告耿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公安机关初步收集到耿某某等人涉嫌犯罪证据,继续侦查中。检方立案监督,理应在侦查行为基本完成,对犯罪嫌疑人提请强制措施时,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等程序中监督。李思阳并非秀英区检察院检察长,作为上级检察院检察长,不尊重法定程序,不遵循检察分工,直接在犯罪嫌疑人耿某某申诉材料上作出暗示性撤案批复,违反法定监督程序,干预下级检察机关履职,导致刑事立案被撤销。不论耿某某等人是否真的犯罪,李思阳直接插手干预刑事立案,违反法定程序,涉嫌违法违纪。
客观事实亦是如此,李思阳接受纪委调查,承认耿某某刑事案被撤销后,违规到关系人私人场所聚餐,该行为省纪委认定违反八项规定,背后有无利益交换,需要严查。
李思阳现为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任职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该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名错误批捕王某某等人,并错误提级管辖龙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诈骗案,将毫无犯罪关联的石某某职务侵占等案和所谓王某某诈骗案枉法并案起诉至海口市中级法院,时任海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直接插手干预的经济纠纷被刑事案,李思阳对王某某等人错捕错诉,难辞其咎。李思阳违规插手耿某某合同诈骗刑事立案,毫无法治敬畏,笔者合理怀疑李思阳在王某某冤假错案中,奉承上意,充当不光彩角色。读者可阅看笔者公众号文《刘星泰插手干预司法案之:陈燕检察官,程序违法令人惊》。
近日,上海官媒称,上海市奉贤区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龙华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周龙华违法违纪事实有“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此前,笔者曾听闻其任职区政法委书记期间,插手经济纠纷,无辜当事人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刑。权力者热衷插手干预司法活动,无不由于利益驱使,类型有民事成刑事,刑事变民事。刘星泰属于前者,李思阳被举报属于后者,违法违纪性质无差别。不过,李思阳检察长违规批示撤销刑事立案,帮了人家大忙,为了“私人场所聚餐”,你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