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该怎样就怎样,咋就这么难?

2024-05-16 11:12 152

广西来宾冯律师涉黑案二审法院裁判,律师“黑帽子”罪名被摘掉,刑期减少一半,有人认为已经不容易,有人还是不满意。该案件的热度,笔者有所了解,不曾“追剧”,对于二审结果第一感受,在司法看来,似乎兼顾各方诉求之裁判平衡。不宜就是非曲直说三道四,对个案接近客观之法律评论,只是局内人有发言权,当事人、司法办案人,辩护律师等。但可以肯定的是,若该案未曾舆情汹涌,当事人翻转概率微乎其微,遭受海洋般沉没被维持命运。

二审维持为原则,翻盘为例外,非办案人员左右,司法惯性约定俗成、全国通用,似乎只有舆情关注、权力重视,当事人方有逆天改命机会,类似事例比比皆是,有心人自可收集。依法按理,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实质性审查,对于一审裁判,正确的维持,错误的改判,存疑的发回,司法实践中,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情形却是异数,二审法院成为“维持院”。一审裁判办案质量高么?观察舆情关注后,那些改判的麻雀案,或许人们就能知道答案,广西律师涉黑案为舆情关注获改判鲜活二审案例。现实中,无法企望律师界、新闻界及公众投入类似关注社会资源,由此,你可以认为广西涉黑案律师被摘帽属于“捡漏”,舆论监督“惨胜”,这样的景象和局面,对于法治社会建设,让人无奈,又可悲。

二审法院承担纠错法定职责,按理该怎样就怎样,为何如此艰难?律师每逢二审辩护转机,搞得象中大奖似的,满世界嚷嚷,生怕人不知道。刑事二审程序功能设计没有问题,配套规则始终不完善,包括错案考评机制、二审审理方式,改判客观障碍,出庭检方照本宣科,以维持原判为神圣使命,改变二审改判难,做到该怎样就怎样,亟待一场刮骨疗毒式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