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作亟待观念更新

2024-03-25 11:30 240

    整理书籍,翻阅2005年第2期《收藏杂志》,“藏界论坛刊“栏目刊发2004年11月19日北京召开的展望新世纪——中国艺术品市场高层论坛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发言,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吕救济民先生、南京博物院院长徐湖平先生有关《应进一步开放艺术品市场》、’《文物收藏意识需要更新》观点,读来仍有新意,两位文博界德高望重者知无不言,切中时弊,时至今日,相关问题仍未重视并得以解决。以下为摘录内容:

吕济民先生认为:原来的文物保护法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卖给政府指定的单位,不通过文物商店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经营文物,国家是文物的唯一掌控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利。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正后,专门有民间文物收藏的活动,民间收藏的东西可以依法流通,进入市场,拍卖也可以,商店出售也可以,这个很重要,应该依法建立一个市场,建立国营的、民营的、多头经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商业市场。 

当前的艺术品市场有喜有忧,忧的是仍然有非法经营、盗挖古墓、文物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以要明确当前市场要扶持什么,要打击什么,这是当前文物市场问题的焦点,只有按照法律进一步开放市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艺术品市场才能有规范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市场。

        徐湖平先生认为:我们文物部门的改革意识落后于全国二十年。我们文物工作者扪心自问,我们的理念是不是正确?我也曾在人大的会议上大声疾呼开放文物市场,我们的头脑为什么就那么凝固呢?宁愿文物被盗、被损也不肯开放文物市场。今天,很多人说,文物市场不能开放,开放就乱。不乱能有今天么,不乱能收到那么多好东西吗?我们为什么不多想一想。中国960万平方公里,靠三四十个人能管得好么?只有靠全民、靠政策。那么我们的文物政策上有多少是倾向于民间收藏的呢?没有。

我们对文物的认识要更新,文物不是某一个人的,也不是某个企业的,是中华民族的,是全人类的。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的藏品就是由私人收藏而后捐给国家的。北京故宫博物院,四分之一藏品来自民间,上海博物馆文物大概百分之八九十来自民间,我们的民间收藏必不可少,它是文物工作最好的基础。

    上述吕济民先生提议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文物流通商业市场,发挥民间文物收藏流通功能和经济价值,实质是希望让文物活起来,同时坚决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二十年后再品读,当年吕先生的理念仍具新意,进一步开放艺术品市场的构想,仍在路上。

徐湖平先生疾呼文物保护工作者理应观念更新,国家应开放文物市场,相信并支持民间文物收藏,现在看来,未见实质性作为。文物管理部门文保理念,停留在唯保护是论,视民藏为原罪陈旧观念中无法自拔,于自我划定圈圈中踯躅不前。二十年来,文物保护法多次修改,遵循原则小修小补,未敢在开放文物市场,保护支持繁荣民间文物收藏立法领域越雷池一步,突围破茧,很是遗憾。

   作为法律工作者,笔者深感,中国文保观念之更新,文博工作者需要,尽快出台符合社会现实需要的文物保护法尤其紧迫。需要观念更新的,还有文保执法者,司法实践中,倒卖文物罪成为高悬于民藏者头上随时掉落之利剑,最为离奇的司法案例,2016年,浙江绍兴检方对某倒卖文物无罪判决案抗诉意见称,文物保护法规定公民收藏文物可依法转让,只有通过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机构才是依法的,私自买卖违法!如此执法观念,停留在2002年前的文物保护法时代。匪夷所思的是,二审法院竟屈从于检方抗诉,二审改判被告人有罪,办案检察官成功案例心得刊载于当年的《检察官杂志》上。

二十载时光荏苒,吕济民先生期颐之年、徐湖平先生年近耄耋,想必他们多么期盼有生之年亲历对中国文博事业美好愿景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