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会长行贿法官的原因,并非难以理解

2023-07-30 11:26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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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律协会长林某某为庭审发言不被打断行贿法官新闻沸沸扬扬,有观点认为,辩护人为庭审保障充分发言行贿法官二十万,难以现象,不太可能,另有真正目的。

公开判决书就行贿原因证据事实,无论行贿人律师林某某,或是行贿法官姚某,俩人对于贿赂愿意说法一致,辩护人请托后,姚某信守承诺,庭审过程中未打断其发言,判决后,林某某行贿法官二十万,显然,目的并非为采纳辩护观点,从轻处罚被告人。或许有人认为,案件判决后行贿,真实目的为拉关系,来日方长,仅为不打断庭审发言,并不现实。你可以这么理解,但姚某受贿案判决书呈现的案件事实就是如此。

   笔者倒是认为,林某某为庭审发言不被打断行贿法官存在现实性,并非编造的借口。首先,林某某所称行贿法院原因并非想象。以前,辩护人庭审发言被法官随意打断问题严重,刑辩律师反响强烈。为此,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8】36号)通知第一条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要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平等对待诉讼各方,合理分配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法官不随意打断或者制止;但是,攻击党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发表的意见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制止。律师明显以诱导方式发问,公诉人提出异议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审查确认后,可以制止。”

   通知实施时间在2018年4月,依据姚某受贿案判决书,林某某行贿事实在2016年底,时间在通知前,最高法院、司法部出台通知为律师庭审发言不被随意打断等执业权利保障。林某某为确保庭审发言不被法官姚某打断,事先请托沟通,事后感谢行贿,存在司法现实性。

其次,林某某行贿原因合乎刑辩困境。辩护人对某些似无辩护空间案件之辩护,如何让当事人满意,让委托人感到托有所值,辩护人很重视庭审之据理力争,你可以理解成某种“表演”,假如法庭不给律师面子,随意打断辩护人发言,会让后者脸面无光,对当事人及旁听亲属难以交代。由此,为审辩生态和谐,情商高的法官心领神会,从善如流,非特殊情况不会随意打断辩护人发言。林某某证言和姚某供述均称,鉴于案件案情特殊,几乎没有从轻处罚的空间。辩护人林某某为让当事人满意,请托法官不要随意打断发言,事后为感觉行贿,完全符合刑事诉讼实际。

  综上,笔者以为,无论案件证据事实,或是刑事司法现实,辩护人林某某为庭审发言自由而行贿法官,完全存在合理逻辑,辩护人丢人,司法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