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结局不易,无罪裁决更难

2023-05-31 16:59 321

无罪辩护易,无罪结局难,刑辩界的通识。无罪辩护易指,律师无罪辩护行为常有,不受法律约束,无罪嫌疑重大案件自不必论,某些实质有罪案件,辩护律师出于策略考虑,同样可能选择无罪辩,控辩交易下,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最优化。

无罪辩护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当事人被无罪化处理被认为无罪结局,包括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予追究刑责、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无罪裁决。依据近期最高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检察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案件比例不低,排除无逮捕必要的相对不捕案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推广、企业合规相对不起诉制度的试点,刑辩律师收获检察无罪处理案,已非难事。

 由此,此处的无罪结局难,其实系特指法院无罪裁决难。毋庸讳言,经过侦查、起诉程序的质量控制,一般情况下,明显瑕疵案件不会进入审判环节,无罪案件出现的概率变小。认识论决定百密一疏,起诉的被告人并非都是犯罪人,瑕疵案件同样可能进入法庭。同时存在另一类实质无罪案进入审判,人为因素形成的刑事错侦错诉。可以说,法院审理的实质无罪案件大多数为“硬茬”,审判为中心诉讼理念尚未确立,审判权威有待提升。无罪判决困难重重,万分之六的无罪判决率,让律师深感收获无罪判决,难以企及的目标。

此外,笔者以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运用,让现实中的无罪判决更为“珍稀”,据统计,司法实践中,高达85%的当事人在诉讼利益驱使下,主动或被动选择“服软”,签署具结书,不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评价实质无罪的当事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有罪当事人创设诉讼利益的同时,对无罪案件的纠正形成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