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当事人,心很烦

2022-08-04 17:22 526


法院电话告知收到崔某自看守所邮寄材料,包括送达回证和二审委托书,没有民事上诉状,不能确定其上诉。听到该信息,简直要气炸。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崔某二审刑事裁定书下达,作为辩护人的我不允许再会见,几乎同时,崔某涉及某民事案一审判决,由于内心确知其一定上诉,为保障上诉权,我特意和法官协商,希望向看守所邮寄送达一审判决书,同时,“心思缜密”恳请附空白授权委托书。善解人意的女法官同意照办。

一周后,接书记员电话,告知判决书遭看守所退回,让我了解一下原由。于是与看守所联系上,说明邮件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方答复因疫情防控,邮件暂拒收,何时恢复不明。一周后再致电,对方答复可以接收,但需要走以下程序:让民事法官和二审刑事法官联系,由后者向看守所说明刑事当事人有民事判决书需签收,如此看守所方可签收。和民事法官联系,对方对看守所颇有怨言,看在律师诚意满满份上,仍然同意了。本以为,当事人顺利收到判决书,一定会书写上诉状,连同二审委托书邮寄法院,如此顺利进入二审程序。压根想不到,会出现目前状况。刑事上诉状本人亲自书写,难道会不清楚民事上诉状要自己书写?律师无法会见,当事人亲属着急上火,为了他的上诉权,从判决书顺利送达,至二审委托书提前料备,本律师真可谓绞尽脑汁,原以为万无一失,遇上这番“神炒作”,应了这句话,烂泥巴抚不上墙,让他去吧,没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