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案,执法力度蛮大的
今日,江苏无锡市医保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医院骗保基本属实,法定代表人、院长等15人被公安机关刑拘,9月22日,无锡市医保局取消医院医保定点资格,该医院已停业。
无锡虹桥医院骗保事件源于医院反射影像科医生朱成刚实名举报发现医院系统内出现并未在该院做影像检查患者病历,怀疑医院存在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情况。
无锡医保局接到举报后,移送公安侦查,目前查明骗保事实存在,大动作处理涉案医院及责任人员,无锡虹桥医院作为成立近20年的二级甲等民营医院,遭受灭顶之灾。
所谓骗保是保险欺诈行为,常见的有骗医保、骗保险等,202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暨两高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指导意见指出: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指导意见二、准确认定医保骗保犯罪4.本意见所指医保骗保刑事案件,是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犯罪案件。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等。5.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实施前款规定行为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应当予以追缴。
无锡虹桥医院伪造未在该院做影像检查患者病历,意图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属于前述第5款第(2)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涉嫌诈骗罪的情形。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数额较大标准数千元即可入罪,无锡医保局和公安机关未通报涉事医院骗保数额,对法人、院长在内15人刑拘,初步查证下来,医院涉嫌骗保数额一定可观,相信通过后续侦查,会查明涉嫌骗保具体事实。
无锡虹桥医院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法人、院长在内多名涉案人员被一窝端,有医疗业内人士对此执法力度感觉吃惊,表明国家对欺诈骗保等行为绝不姑息的姿态,另有医疗系统人士认为,过去类似医疗机构骗保违法行为的成本太低,客观上导致整个行业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