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老兵茅仲华,履新最高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茅仲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最高法院各领导排名仲,茅仲华在沈亮、李勇两位副院长之前,沈、李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刑事审判参考》编辑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沈亮工作履历始终在最高法院,李勇先在湖南高级法院,后至最高法院。
茅仲华工作经历,始终从事刑事司法,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基层、中级、高级法院和省级检察院工作,履历完整丰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多次发表学术论文和专著。以下为茅仲华个人简历:
1984.09—1988.08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8.08—1994.08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1992.10副科级)(其间:1988.10—1989.10江苏省太仓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4.08—2000.1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1998.06正科级)
2000.12—2002.0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处级审判员
(1998.09—2001.06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02—2006.09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05.11正处级)(其间:2002.09—2003.10挂职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09—2004.02江苏省领导干部国际知识培训班学习)
2006.09—2011.0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4.09—2010.1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1.01—2018.01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1—2019.02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02—2021.0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19.03)(其间:2019.09—202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1— 2024.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24.05-2024.06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24.06-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茅仲华先后审理多起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凭借着突出的工作成绩,茅仲华先后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2次,获评“全国打击涉税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十佳法官”等荣誉。茅仲华刑事司法的理念是,面对社会生活日新月异,利益群体的诉求千差万别,应从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高度把握司法精神,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2018年,茅仲华担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作为审判长审理“南京民警被拖行致死”案,可视作其司法理念的体现。
南京市公安局交警史某某盘查车辆、为制止高某、王某驾车脱逃,被拖行数十米、胸腹部被车辆碾压,抢救无效殉职,高某、王某逃匿,被警方抓获。案件由茅仲华任审判长,最终法院判处被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刑;王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案件审理,茅仲华并未受制于舆情,而是坚持司法的规则和原则,作出合乎“三个效果”的刑事裁判。
茅仲华离开江苏法院系统,任职广西检察院期间,保持对办案质量一贯关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质效办案最终体现为良好的办案效果,办案效果既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综合反映,也是司法办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具体体现。在茅仲华检察长带领下,自治区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无论学识学养,工作经历,茅仲华完全称得上专家型刑事司法工作者,履新最高法院副院长,大概率分管刑事审判,相信在刑事老兵领导下,将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带来新气象,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