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孙云康律师,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现华东政法大学),长期司法工作经历,200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专职律师至今,专业方向为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该律师从业二十余年,执业风格贴近微信公众号“勇者刑辩”,专业、敬业,不畏艰辛,不惧权势,只向事实和法律低头,以专业能力和良好素养赢得当事人信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此理念下,大量案件取得预期辩护效果。

   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案件有:孙某某重大诈骗不起诉案(上海某区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检察错误逮捕嫌疑人,辩护人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检察采纳不起诉法律意见)、忻某某重大贪污、受贿案(上海某区检察院反贪局侦办,检方认定被告人犯重大贪污和受贿罪,辩护人综合案件证据事实后,为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顶住法院压力,全案策略性无罪辩,法院作出对被告人最有利有罪判决)、朱某某滥用职权、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受贿罪案(广东某市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权力干预背景复杂,辩护人全案作无罪辩护,通过管辖权转移等有效辩护手段,最终三罪两诉,两罪一判)、宁波包某某虚开发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被告人被错误认定挪用资金等三罪,经辩护,被告人被法院判决挪用资金一罪,免于刑事处罚)、陆某挪用公款、贪污罪案(江苏某市区检察院侦办,对陆某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起诉,辩护人全案无罪辩,一审法院认定挪用公款重罪名不成立,贪污轻罪名判刑三年,被告人上诉,检方抗诉,辩护人无罪辩,二审法院驳回抗诉)、周某某职务侵占罪案(上海某船企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认定犯贪污罪,经辩护改变罪名职务侵占,检方决定不起诉)、万某某贪污案(上海某郊区村支书涉嫌贪污巨额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款,辩护人以证据瑕疵,强力施压检方,促使检方缓刑建议量刑,法院判决被告人缓刑),以及其它数十起不捕、不诉、无罪判决、轻刑罚成功辩护案,当事人广泛好评,切实维护了委托人诉讼权益。

   该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同时,注重专业水平提升研究,2019年,荣获第二届上海律师学术大奖赛《辩护词》评选优秀奖,2023年,再次荣获第三届上海律师学术大奖赛《辩护词》评选优秀奖,现为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刑案研究院成员。

执业座右铭:忠人之事,不负托付,竭尽所能,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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