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监狱“高调”出狱事件,行为人该当何罪?

1970-01-01 08:00 997

根据媒体报道的案情,晋城监狱服刑人员程幼泽出狱前,与亲友联系,希望多搞点人和车来迎接他出狱。为此,有关人员找了策划婚庆典礼、企业形象为主要业务的“赵枫视频工作室”安排。523日,100余名工作室人员、程幼泽的亲友,另有一现场临时人员,在程幼泽出狱时,在监区外列队聚集、燃放鞭炮,造成周边交通受到影响。监狱方调派警力,进行劝阻。后上述人员到酒店摆宴聚餐。程幼泽高调出狱的视频经网络传播,“黑老大”、黑衣人员列队、鞭炮欢迎等关键词引起公众关注,按办案单位的说法,赵某等人策划组织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所谓“欢迎仪式”视频在网上疯传后,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警方成立“523”专案组查办,对程幼泽等人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侦查。后检察院对程幼泽等人批捕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据媒体报道,继程幼泽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近日又有五人因同样罪名被批捕。

    公安机关对“523”案立案侦查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检方批捕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但存在区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馆、运动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人数众多或时间较长的,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或行为手段恶劣的。本罪只对首要分子定罪处罚,具体为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的人数要求是纠集三人以上,情节严重,实践中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人数的多少,扰乱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影响是非恶劣等方面综合认定。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和造成严重损失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罪职能由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构成。首要分子是指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人,积极参与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首要分子的刑期是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

   从媒体报道案情观察,程幼泽等人事先策划组织多人在监狱门前聚集迎接,多人聚集,多车聚集,列队迎接,鞭炮齐鸣,行为造成周边道路交通受到妨碍,为此监狱方调动警力予以维持,监狱方要求程幼泽劝阻聚集人员离开,程以自己控制不了拒绝。警察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立案,显然认为行为人在监狱周边聚众等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公共场所秩序。监狱门前的道路等空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根据刑法条文,无法成立,假如监狱门前的道路等空间属于公共场所,那么刑法无必要另行规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名,因为监狱门前道路等空间可以被认定为公共场所的话,任何公共道路也可以被理解成公共场所。警方无法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犯罪,客观上要求犯罪人纠集多人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本案中,程幼泽高调出狱,行为人主观上,客观上都不具有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的犯罪构成,尽管事实上对现场车辆正常通行造成堵塞影响,尚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检方批捕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否合法有据?笔者以为该罪名无法适格。首先,行为人在监狱门前聚集、迎接,放鞭炮等行为,主观上是为迎接程幼泽“风光”出狱,并不具有扰乱监狱工作秩序的主观故意。实际上,行为人在策划过程中,并未考虑要趁机对监狱工作秩序进行干扰。客观上,行为人在监狱门前实施的聚集,喧哗,制造噪音行为,对监狱正常工作秩序确实造成某种干扰,这里的干扰,显然是燃放鞭炮带来的噪声,到此影响是否达到刑法要求的“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至少,未见事实披露。需要指出,行为人聚集等行为发生在监狱外,无法想见能干扰到高墙内监狱正常工作秩序,以致无法进行严重程度。至于该罪名要求的另一要件:造成严重损失。监狱方须拿出确实充分事实依据。事件过程中,晋城监狱曾协调武警派员维护秩序,该事实无法认定行为人造成监狱严重损失。判断“高调”出狱行为是否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性质,不能以监狱方为平息事态的客观付出为依据,而应严格依照犯罪基本特征:即“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作评判。晋城监狱协调武警中队派员到场,是因“高调”违法行为扰乱监狱秩序,造成监狱工作无法进行,还是为维持监狱外公共道路等空间通行秩序,这是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据媒体报道,人们未见监狱方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综上,笔者认为,检方对程幼泽高调出狱事件相关行为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批准逮捕存疑,据澎湃新闻消息,程幼泽的家属已委托律师辩护,家属否认程涉黑,对媒体在公开报道中称其是“黑老大”不满。律师将展开辩护工作,并到看守所进行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