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需要提供哪些报案材料?

1970-01-01 08:00 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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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要提供必要的报案材料,主要是书面材料。

特别注意报案的前提是:控告人、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报案时提供的材料如:

一、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报案的,请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单位报案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二、报案材料

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和涉案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案材料须有单位的印章和报案人的签名。

三、基本证据材料

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件由本公司(本人)提供,与原件相同”,注明提供的时间并签字盖章。

四、其他情况

如果报案内容所涉及案件已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该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经侦部门,并在报案时说明。

以上就是报案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