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让政府官员坐上谈判桌的——上海某公司拆迁补偿维权案代理感想
我是如何让政府官员坐上谈判桌的——上海某公司拆迁补偿维权案代理感想
孙云康 律师
2015年9月底,经朋友介绍,市郊某征地拆迁权利人找到律师事务所,向我咨询两年前遭受的企业被非法强拆,如何维权方案。听其陈述,阅看完材料,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咨询人为沪郊某工业园区企业主,九十年代初,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规划工业园区,权利人来此买地设厂,十多年的发展,企业风风火火。随着轨道交通带动土地开发建设,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权利人企业所在工业园区土地被纳入开发范围,为使征地成本最小化,当地政府设计出先“清理”,再申报征地的高招。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无法让企业主们就范,僵持一段时间,众企业遭遇断电断水逼迁,此后,身份不明“闲杂人员”开始诸如堵路,砸玻璃、戳车轮胎等违法行为,众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有的被要挟选择低头,包括咨询人在内的数位企业主没有屈服。鉴于无法继续经营,咨询人厂区内只有留守人员。
2013年11月某日深夜,在没有提前通知和预兆的情况下,咨询人厂房被不明人员偷拆,机器设备及文件资料遭到毁灭性损坏,物品损失达千万元。遭到同样厄运的还有另外两家企业。三企业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受理并制作笔录后,再无回应。其后近两年,咨询人多次信访维权,镇政府就拆迁补偿问题也曾提出方案,但坚决不承认政府对偷拆承担责任,不予财产损害赔偿,咨询人无法满意。同时,公安机关对权利人申请处理违法偷拆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咨询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知镇政府实施拆迁工业园区企业时,市政府并未批准征地,征地批文后,面对权利人的不就范,偷拆行为发生了。市政府批准征地后,区政府职能部门未按征收补偿正当程序告知权利,依靠信访维权,包括咨询人在内三位被偷拆权利人的维权行动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提出了法律维权思路供参考,权利人遭遇的问题是政府违法征地拆迁涉及的补偿纠纷,涉及两大类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征地拆迁程序违法,包括未按法定程序征土,对违法偷拆不作为。二是公安违法不作为,受害人报案,要求履行保护财产职责,查处非法偷拆行为,公安机关不答复,不查处,怠于行使法定职责。 据此,我提出两条腿走路维权方案:首先,受托律师向区政府以法律意见书方式反映征地拆迁违法行为,希望妥善解决纠纷。假如没有妥善解决(大概率事件),权利人向区规划土地部门举报违法偷拆,要求履行保护职责,同时,权利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履行保护财产权利职责。假如对方行政不作为,权利人可以行政诉讼维权。总体策略是:以攻促谈,争取利益最优化。
权利人同意了上述维权方案,聘任本律师开始法律维权,一如预料,区政府收到本律师法律意见书后,开始踢皮球,让权利人找区规划土地事务管理中心反映,后者让权利人找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予理会,此路不通!为确定好诉讼抓手,本律师设计最有可能的行政不作为之诉,分别以区规土局、公安派出所为被告。法律依据在于:权利人合法房产被不法偷拆,征收主管机关的区规土局有查处义务,公安派出所有立案查处职责,它们怠于行使职责,属行政不作为,权利人有权依法起诉。本律师先后向两部门以权利人名义邮寄申请书,要求履行保护合法财产法定职责。接到申请书后,公安机关不理会,区规土局回函认为自己没有查处偷拆法定职责。从维权效率考虑,本律师建议权利人,首先对公安派出所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不予答复行为违法。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确认公安不作为违法。这出乎公安机关意外,败诉压力传递到政府,开始出现协商问题的迹象。本律师不敢懈怠,采取两线作战策略,对区规土局不履行查处偷拆职责向市规土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规土局召开听证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驳回权利人申请。本律师代理权利人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将两级规划土地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提起上诉。两场诉讼后没,政府部门的态度出现松动,2016年8月,镇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召集有关方面和权利人坐下来协商补偿赔偿事宜,镇长向权利人表示道歉,双方达成意向协议,政府做出妥协,权利人的合理补偿及赔偿要求得到了满足,最终签订了协议,经政府要求,权利人撤回了上诉请求,权利人对律师有效维权工作表示满意。
本起征地拆迁维权案代理的成功经验:法律途径维权是正道;周密设计维权方案很重要;政府没有压力,不会让步妥协,权利人权益无法最大化。